超级月亮、流星雨……2023年天象剧场“节目单”来了******
2023年天象剧场“节目单”来了
今年的“超级月亮”出现在8月31日,并且8月2日和9月29日的两次满月距离地球也比较近。9月29日正好是中秋佳节,当天17时58分,将有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从东方升起。恰逢农历兔年,玉兔望月别有一番意境。
◎本报记者 张 晔
1月4日,“大名鼎鼎”的象限仪座流星雨闪亮登场,为全年的天象大戏拉开了序幕。
那么,2023年还有哪些精彩绝伦的天象呢?天文爱好者该如何观测这些天象?近日,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科普主管王科超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盘点了今年值得关注的天象“节目单”,方便大家共赏天宇奇观。
日月食的遗憾超级月亮来弥补
2022年虽然有过两次月全食,但日全食、日环食却缺席了。2023年,将上演震撼人心的日食,而且会带给我们一次罕见的日全环食天象。
王科超告诉记者,2023年共将发生两次日食、两次月食,两次日食分别发生在4月20日和10月14日,月食分别发生在5月5日和10月29日。其中,4月20日的日食最值得期待,这是一次罕见的日环食加日全食(日全环食)。
日全环食带从印度洋南部开始,经过澳大利亚西北部、东帝汶东南部,印度尼西亚的亚马鲁古省、巴布亚省,在太平洋西部结束。不巧的是,我国只有浙江的极东南部、福建的东南部、广东东南部、海南东南部和台湾地区能见到食分很小的日偏食,南海诸岛能见到食分0.2—0.5的偏食。
作为一次稀有的特殊天象,虽然日全环食带大部分地区位于茫茫大海之上,不易观看,但依然值得期待,我们可以通过直播等方式,一同见证今年最壮观的天象。
10月14日发生的日环食我国则完全看不到。环食带从太平洋东北部开始,经过美国、墨西哥、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哥伦比亚、巴西,在巴西东部的大西洋洋面上结束。
今年的两次月食我国均可见,但却都不太“好看”。5月5日的半影月食,从当日23时持续至次日凌晨,但是半影月食发生时,月面的亮度只是稍微变暗一些,肉眼不易察觉;10月29日的月偏食发生在后半夜,且食分只有0.128,看起来不会太壮观。
对于中国的天文爱好者来说,2023年的日月食不免让人觉得遗憾,不过还是有一份“小礼物”——“超级月亮”值得我们期待。
2023年是农历的闰年(闰二月),因此有13个满月(望)。其中8月会出现两次满月(8月2日和8月31日)。在西方,一个公历月中的第二个满月被称为“蓝月亮”,当然月亮并不会变成蓝色。
如果满月恰好发生在月球过近地点附近,那么满月看起来会比平时更大、更亮一些,这就是“超级月亮”。今年的“超级月亮”出现在8月31日,并且8月2日和9月29日的两次满月距离地球也比较近。其中,9月29日正好是中秋佳节,当天17时58分,将有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从东方升起。恰逢农历兔年,玉兔望月别有一番意境。因此,对于中国天文爱好者来说,八月十五的天宇尤其值得关注。
在三大流星雨下许下心愿
“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曾经一首《流星雨》打动了多少人的心,而在流星雨下悄悄地许个愿也成为很多人的梦想。今年北半球的3场流星雨观测条件都不错,将是人们许下心愿的最佳时机。
一般来说,全年大大小小的流星雨多达几十至上百场,但多数情况下,值得观测的也只有北半球三大流星雨:象限仪座流星雨、英仙座流星雨和双子座流星雨。
这三大流星雨可以说是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象限仪座流星雨是以已经不再使用的近代星座命名的流星雨;英仙座流星雨是唯一一个出现在夏季的流星雨,也是观测条件最舒服的一个;而双子座流星雨可以说是最稳定、观测概率最高的流星雨。
英仙座流星雨极大期在暑假期间,其舒适的观测条件和合适的时间,吸引了许多学生天文爱好者的目光。根据国际流星组织预报,2023年英仙座流星雨极大期大约出现在北京时间8月13日15时—22时,天顶每小时出现率可达100。极大期前后月相为残月,月亮一直到凌晨才会升起来,且月光比较微弱,对观测几乎没有影响。
根据国际流星组织预报,2023年双子座流星雨极大期预计出现在北京时间12月15日3时,天顶每小时出现率可达150。当天月相为刚过朔日,月光对观测没有任何影响。
此外,12月13日、14日两晚也都是不错的观测时机,尤其是14日晚9点到日出前,大家千万别错过。因为12月13日天黑后不久双子座便已经出现在东方天空,随着辐射点逐渐升高,流星的数量也会不断提升。
王科超提醒,象限仪座流星雨和双子座流星雨都发生在冬季,户外天气寒冷,外出观测要做好防寒保暖措施。英仙座流星雨虽然发生在夏季,但天文爱好者也要密切关注本地天气预报,提前选择最佳的观测地点。
内行星、外行星各有各的精彩
在太阳系中,我们把地球与太阳之间的行星称为内行星,水星和金星就是内行星;把地球绕日运行轨道之外的行星称为外行星,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就是外行星。
水星和金星多数时间都淹没在太阳的光辉中,最佳观赏期是东西大距(大距即从地球看起来,内行星距离太阳角距离最大的时刻,此时内行星离太阳最远,最容易观测)。
今年,水星总共有6次大距,分别是1月30日、5月29日、9月22日的西大距;4月12日、8月10日、12月4日的东大距。其中,1月30日西大距、4月12日东大距及9月22日的西大距观测条件稍微好一些。
金星有两次大距,分别是6月4日的东大距和10月24日的西大距。由于金星比较明亮,所以也未必需要在大距的时候观测,大距前后一段时间,我们都可以观察金星。
3月初至7月上旬,日落时金星都会维持30°以上的地平高度,人们非常容易在傍晚的余晖中找到它。之后金星会迅速靠近太阳,从昏星变为晨星。从8月底开始,金星会出现在日出前的东方天空,且高度会逐渐提高,我们又将迎来观察金星的好时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24日,还会发生一次难得的月掩金星天象。这次月掩金星在非洲南部、印度洋、亚洲南部都可以看到。届时,金星的亮度在-3.9等,月相为蛾眉月。随着时间的推移,月亮慢慢地遮住了明亮的金星。我国南方的天文爱好者可以在西方夜空看见月掩金星,北方的天文爱好者们则无此眼福。
外行星的最佳观赏期是冲日前后。也就是外行星运行到与太阳、地球形成一条直线的状态。一般来说,此时行星最亮,也最适宜观测。
今年外行星的冲日日期为:8月27日土星冲日、9月19日海王星冲日、11月3日木星冲日、11月14日天王星冲日。2023年没有火星冲日。总体来说,观测外行星大多需要借助望远镜,不如观测内行星那样便利。
“公众和天文爱好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合适的观测时机,记录下美好的时刻。”王科超说。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