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球2》路演票被炒至2200元?复苏中的市场更需呵护******
《流浪地球2》路演票被炒至2200元?复苏中的市场更需呵护
定价该怎么定、限定在什么样的区间里,这些还是应该由影院和片方掌握,不能任由黄牛胡作非为。既然组织了路演,那就应该组织好,绝不可敷衍了事
《流浪地球2》无疑是今年春节档最受关注的电影作品之一,不仅在票房和口碑上得到双丰收,也打破了续集电影不如前作的“怪圈”。骄人成绩的获得,当然和主创团队的努力与付出分不开。从正月初五(1月26日)开始,主创团队就辗转于各大城市路演,与粉丝见面交流,准备12天走12座城。
然而,很想和该片主要演员及创作者见见面的观众却发现,通过公开渠道很难买到路演的票,而部分城市站的路演票价最高已被黄牛叫到2200元一张,且位置随机分配,甚至还能与《流浪地球2》到场的主创人员合影,有黄牛称与刘德华合影4万元、与吴京合影2万元。这让很多该片的影迷和粉丝难以接受,业内专业人士也指出,炒作路演票,有可能给高质量影片造成负面影响,顺带伤害粉丝。
乘兴而来的影迷败兴而归,确实很影响他们的热情。此类事件出现,也给电影本身带来了不太正面的感观。要看到,影迷的热情和路演热度这么高,不仅源于《流浪地球2》自身的艺术质量过硬,也和中国电影市场在春节档的强劲反弹、快速复苏有关。但春节档的强势表现,似乎还不足以宣告中国电影市场已经完全“回血”。
单看《流浪地球2》,据悉其初期预计制作成本为6亿元,目前有说法称最终成本为11亿,另有宣发费用2亿,该片的票房需要达到39亿元才能回本。如果此说法为真,那还只是回本,尚不敢谈盈利,这可能也就解释了,明明势头喜人,该片主创为什么还要忙着在各地路演。
也因此,对于中国电影的市场行为,不应该随意下结论,也别忙着批判,当下的我们更应该珍惜和呵护。路演的根本目的还是吸引更多观众到影院来观影,试想,如果主创团队和影院大张旗鼓地宣传,而最终无人问津,这样只会给市场带来打击和伤害。客观地说,中国电影还在恢复元气的过程中,而这个过程也是最需要呵护的。
关于《流浪地球2》的路演,既然影片每天上座率有保证,而且口碑也得到了影迷的肯定,片方想必不会在路演上剑走偏锋,毕竟比起票房,路演的收入只是杯水车薪。同样,影院一般也不想因为路演的风波而影响到影迷热情,这等于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主要问题恐怕还是出在承办各城市路演的组织人员身上,有人将票放给黄牛想趁此机会捞一笔,而黄牛也借机哄抬市场价格,造成了路演的乱象。
说到底,整治这一不良倾向,还是要从规范市场的规则入手。从路演的组织和流程来看,影迷有机会和刘德华、吴京等演员合影、交流,还能在公开场合发言,因此票价相对较高,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只是,定价该怎么定、限定在什么样的区间里,这些还是应该由影院和片方掌握,绝不能任由黄牛胡作非为。一句话,既然组织了路演,那就应该组织好,绝不可敷衍了事。
纵观这个春节档,并非每一部电影都能像《流浪地球2》一样取得好成绩,有的影片本身有可圈可点之处,但因为竞争的激烈而遭受了一定挫折。这也提醒我们,中国电影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可能单单依靠某一部影片或者某几位演员,最关键的还是要让更多观众心甘情愿地掏钱买票。哪怕只是一场电影的路演活动,也要让影迷感到满意,保护观众的观影热情,呵护复苏中的电影市场。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余晓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