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民法典施行两年间共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33万件******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如安徽合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浙江杭州“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等,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
据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贵祥介绍,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立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
另一方面,民法典的新制度新规则通过审判实践不断转化成强大的社会治理效能。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涉及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居住权、物业服务合同、保理合同、家风条款、自甘风险、好意同乘、高空抛物等民法典新增重点亮点制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的检索统计显示,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人民日报仲音:三年抗疫,中国价值彰显初心恒心******
三年抗疫,中国价值彰显初心恒心
仲 音
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诊疗情况日监测、日调度、日报告制度;扩充120转运能力,增加电话接听坐席,做好重症患者的转诊和转运工作;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落实包保联系制度……春节期间,大批抗疫工作者坚守一线,为人民群众筑牢健康防线,用行动践行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成为我国抗疫实践的生动缩影。
“生命重于泰山。”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我国制定疫情防控政策的首要考量,也是衡量疫情防控成效的重要标准。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应对了全球五波疫情流行冲击,避免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等大范围流行传播,这对于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实属不易。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医护人员询问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后发热门诊接诊、重症救治、药品配备和患者康复等情况,仔细询问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生活和医疗条件、疫情防控和老年人疫苗接种情况……声声关切,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深深牵挂,彰显了我们党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初心与恒心。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是中国三年抗疫的坚定遵循,是中国伟大抗疫斗争的真实写照,更是中国共产党对亿万人民的庄严承诺。“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面对疫情延宕,不断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水平,从严从细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经受住一轮又一轮严峻的疫情考验;集中收治的新冠患者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新冠治疗药物纳入医保,国际医学期刊评价“巨大公共卫生投入,挽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从突发疫情应急围堵,到常态化疫情防控探索、全方位综合防控,三年抗疫,我们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全力保障了人民生命权、健康权。在全球人类发展指数连续两年出现下降的情况下,中国人类发展指数排名提升了6位。
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今年1月8日起,我国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乙类乙管”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将防控重心从防感染转移到医疗救治上来。各地区各部门全力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增加相关药品供应;通过上级医务人员下沉、巡诊、组建流动小分队等多种形式,增加基层医务力量;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提供分级管理和服务……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疫情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优化调整,各项工作细而又细、政策措施实而又实,构筑起保健康、防重症的坚实防线,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回顾三年抗疫,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既是一以贯之的价值理念,也是保持战略主动的力量之源。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切实做好重点机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统筹各种医疗资源,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补齐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短板,就一定能呵护好亿万人民的生命健康,最终赢得抗击疫情的全面胜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