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刘兆玄就拓两岸产业合作新商机提四条建议******
中新社厦门12月20日电 (记者 闫旭)两岸企业家峰会台湾方面理事长刘兆玄20日在厦门表示,大陆未来将转为推进高质量的发展,新的发展方向和涉及的产业领域,许多都是台资企业的强项,也是两岸产业可以结合互补优势、携手紧密合作的新机会。
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当天在厦门举行。刘兆玄称,这是其担任两岸企业家峰会台湾方面理事长一年多来,首度有机会来大陆参加年会活动。
他认为,如何携手合作考验着两岸产业的智慧和韧性。未来台商如想持续在大陆发展和扩大事业,必须要从过去较侧重制造和出口的传统路线,转换为兼顾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拓展内需市场的新策略模式;在致力达成本身转型升级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大陆产业携手合作,共同追求更为远大、互利多赢的长远目标。
刘兆玄表示,两岸企业家峰会作为两岸产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也希望可以探索出能够引领两岸产业合作发展的创新性策略和路径。
为此,他提出四条建议:
其一,深化双边经贸交流,拓展未来新兴商机。他说,两岸在高端零组件、智能装备和整合系统的研发生产等方面,可继续扩大贸易交流;先进制造业、新一代移动通讯、工业互联网、元宇宙、电动车、健康医疗、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拥有极为广阔的合作空间。
其二,加速数字绿色发展,推动产业创新链合作。数字化和低碳化是驱动绿色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两岸产业应携手合作,共同发掘这两个极具长期发展潜力的新产业商机。
其三,协助拓展内需市场,积极掌握新的商机。他认为,应设法大力协助青年朋友掌握新的商机,让他们充分发挥创意及活力,成为台企的新活水。
其四,落实各项惠台措施,纾解台商经营困难。刘兆玄期待峰会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协助台商因应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开拓未来的广阔商机。(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