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15年10月,海南省公安厅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受教。洪坚鹏 摄
这些制度要扎牢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3000多字的公报中,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任务。在此次公报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亦成为关键词。
公报中提到,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研究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基层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在专家看来,写好这第二个答案,并将其具体化、操作化,制度体系建设是关键的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在总结过去十年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健全这个体系,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中新网记者分析。
这个监督很关键
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2023年是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公报在论述新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时,“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被列在首位。
公报提到,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此外在谈及“四风”问题时,公报同样提到“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公报提到,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
“近年来查处的腐败大案要案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问题较受关注,强化政治监督,在对党忠诚方面强化监督,显得十分必要。”
竹立家说,写好第二个答案,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说到底需要干部队伍时刻牢记初心使命,确保永远对党忠诚。
这些群体被点名
年轻干部、“一把手”、代理人
会议公报中,明确提到了几个群体。
对年轻干部,公报要求,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对“一把手”,公报要求,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此外,公报还提到,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
谈到“重点对象”,公报要求,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
竹立家认为,这些群体,可以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腐败现象表现比较突出的一些群体。
“例如,年轻干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赓续接力,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顶风作案、影响恶劣,‘一把手’及其身边人腐败、政商勾连等也渐渐成为腐败案件的突出特征,这些群体的腐败问题往往对政治生态破坏严重,必须是权力监督的关键点。”
这些领域是重点
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等
这份中央纪委全会的公报中,还特别提到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工作的重点领域。公报指出,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
在专家看到,这些领域的反腐败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大局,涉及面大,社会关切度高。
“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比如金融、国企这些领域的腐败问题会对国家资源造成重大破坏、重大损失,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而政法、粮食购销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必须紧盯严打。”竹立家说。
如专家所言,此次公报特别强调了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此外,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在作风方面,公报还提到,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三分快三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