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警刘鹏颐:春运路上的“守护人”******
中新网北京1月12日电 (邓有林)1月11日,春运第5天,北京南站乘车旅客明显增多。在北京南站东落客区的进口外,温度低至零下,天刚微亮,刘鹏颐和同事就走上岗位,他们穿着厚实的冬执勤服,认真地对进站旅客进行身份核查。
期间,一名老人行动不便需要坐轮椅进站,刘鹏颐见状马上小跑过去,帮助家属将老人从爱心通道护送进候车大厅。
刘鹏颐今年35岁,是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南站派出所执勤警务一队队长。今年是他参加公安工作的第11个年头,他也将在岗位上度过第5个春节。
北京铁警刘鹏颐为旅客提供帮助 毕雨晨摄 摄刘鹏颐家住北京通州,回家仅需1个小时的车程,但投身守护平安春运的大潮,他成了万千旅客团圆路上的“逆行者”。春运是铁路民警一年中最忙的时候,但这种忙碌很有意义,每次接到旅客报警求助,看着旅客着急,他也着急,为旅客排忧解难后目送旅客踏上归途,他才放心。
候车大厅东侧有一间警务室,执勤民警办公休息都在这里。“刘队年轻,有责任心,工作时他都在站区一遍遍地巡逻巡视,总有使不完的劲”,执勤一队队员陈晨和刘鹏颐年龄相仿,平日里工作搭档默契,在他心里,刘鹏颐是朋友也是榜样。
中午时分,派出所食堂将盒饭送到了执勤室,刘鹏颐是最后一个回来吃饭的。他坐下的第一件事是从腰间取下电台放在桌前,方便有警情时能第一时间回应出警。执勤室里没有多余的杂物,办公桌内侧整齐地摆着一排正在充电的电台。饭吃到一半,电台里传来警情,一个小男孩在站区和家人走散了,刘鹏颐放下饭盒,拿起电台一边询问孩子的衣着特征,一边快速走出了执勤室。
“春运车站旅客多,小孩调皮,父母稍不留意就会走散了”,这样的求助警情时有发生,刘鹏颐处理起来游刃有余,他先联系了车站广播,发动旅客帮助寻找,然后又部署队员分头行动,重点留意卫生间和商铺,很快孩子就找到了。
火车站不同于其他公共场所,旅客丢了行李,有家人走散了,如果不能尽快帮助他们找回来,就会耽误行程。为此,刘鹏颐工作中一直坚持两个信条,接警要快,处警要准。快源自于责任心,准靠的是长此以往的工作经验。
北京铁警刘鹏颐(右) 毕雨晨摄 摄有一次,刘鹏颐接到旅客王某报警,称其候车期间丢失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具体丢失位置想不起来了,由于列车马上就要检票了,王某十分着急。安抚王某情绪得知他的行动路线后,刘鹏颐和队员分头前往安检处和候车区寻找,最终在候车座椅上找到了王某遗落的笔记本电脑。
作为派出所执勤警务一队队长,刘鹏颐深知表率作用的重要性,工作总是干在前、冲在先。
2022年,在他的带领下,全队共抓获网逃15人,位居全所第一。“百日行动”期间,他和同事陈晨在北京南站东进站口巡视时,查获了一名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张某。通过审查,张某交代,他准备乘坐高铁前往安徽,还约好了程某和刘某一同前往。随后,按照张某的指认,刘鹏颐在站区找到了程某和刘某。经查,三人均因涉嫌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安徽警方上网通缉。
“百日行动”后,刘鹏颐被授予个人三等功的荣誉。从警以来,他已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4次,优秀共产党员3次。
今年除夕,刘鹏颐还将在岗位上度过。虽然不能回家陪伴家人,但和同事们并肩作战,守护团圆的万家灯火,也别有一番年味。(完)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