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综院估台湾2022年经济增长“保3”落空******
中新社台北1月17日电 台湾综合研究院(台综院)17日发布2022年12月电力景气指数,当月全台产业高压以上用电量较上一年同期大幅减少5.81%,整体产业电力景气灯号续呈蓝灯。回顾全年经济表现,台综院估2022年台湾全年经济增长率为2.8%,无法“保3”。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此次发布的景气指数中,台电2022年12月高压以上产业用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4.52%,制造业用电负增长4.86%,服务业用电负增长2.94%。
台综院分析指出,由于全球局势动荡不安,通胀压力及持续升息等不利事件接踵而来,全球经济陷入萧条危机。受国际市场需求下滑影响,台湾各产业生产动能萎缩,产业用电量在2022年上半年主要靠半导体独撑增长,下半年则仰赖疫情趋缓所释放的民间服务业用电增长。
同时,受这波高通胀、高库存影响,台湾产业呈现低需求、低增长效应,整体制造业疲软不振。化学材料业、塑橡胶业及钢铁业等传统产业,自2022年初以来用电量皆为负增长,第三季起电力景气灯号转为蓝灯,产业景气明显下滑或呈低迷态势。计算机、电子及光学制品业用电量震荡走跌,产业景气走向衰退。半导体业自9月开始用电增长明显滑落,电力景气灯号由红灯转为下行的黄红灯,10月转为持平的绿灯,12月落入下行衰退的黄蓝灯,产业前景不再乐观。
回顾2022年经济表现,台综院下修第四季经济增长率预测值为1.3%,低于台当局“主计总处”11月发布的第四季经济增长率预测值1.52%,并预估2022年全年经济增长率为2.8%,无法“保3”。(完)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