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出炉******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董博婷)记者12日从国家档案局了解到,近日,国家档案局发文公布了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评选结果,共有55件(组)档案文献入选。
55件(组)档案文献中,有乾隆《京城全图》、盛京内务府稿档等明清档案文献;有招商局历史档案、近代海河流域治理档案等民国档案文献;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档案等革命历史档案文献;还有海陆丰正字戏传承手抄提纲本、成都老茶馆档案文献等地方档案文献……这些珍贵档案文献以名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对于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传承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据悉,截至目前,国家档案局共完成了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共计198件(组)珍贵档案文献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建立,为我国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和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提供了资源储备,也增加了公众对我国的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了解。(新华网)
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搜索 复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