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新冠感染高峰后,基层诊疗如何补短板?******
新闻1+1丨新冠感染高峰后 基层诊疗如何补短板?
新冠病毒感染高峰已过,但相关诊疗,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农村地区医疗机构提升救治能力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如何提升基层诊疗和服务能力? 今晚《新闻1+1》邀请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专家组组长吴浩,共同关注:感染高峰后,基层诊疗如何补短板?
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如何实现早转诊?
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专家组组长 吴浩:首先我们要实现早发现,用好配置的一些设备。其次,练好自己的本领,就是能够早识别一些有重症倾向的患者,能够早期给予干预和治疗,减少重症。第三,我们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层诊疗和服务指南(第一版)》里面特别强调的一些指标是早期预警,能够迅速的和畅通地把他转诊上去。第四,要根据医联体和包片原则进行一个绿色通道,甚至在有些地方可能流行或者说流行比较大的情况下,关口要进一步前移,要选派一些有经验的上级医院的医生,直接派驻到乡镇去驻点,确保重症病人能够转得出去转得快。
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对基层医疗人员的培训重点是什么?他们的需求是什么?
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专家组组长 吴浩:在培训过程中,很多基层医疗工作人员在问的问题是抗生素如何使用、小分子药物如何使用、激素药物如何使用、恢复期的怎么去处置、如何去识别和分析危重症,这是最主要的需求。同时基于这些需求,我们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层诊疗和服务指南(第一版)》的培训中安排了答和问,这里的专家都是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临床救治过病人的专家去回答和问询,去解决我们基层所要关注的一些问题。
春节期间农村重新热闹起来,有哪些防疫提醒?
国家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专家组组长 吴浩:①如果还没有阳的人要回到农村之前,我觉得他需要自己做抗原或者是核酸检测,确保不把感染的风险带回家。②要加强自己在旅途中的防护。③刚刚阳康的一些民众回到农村走亲访友,要注意好自己的生活节律,尽量让自己恢复得更好一点。(央视新闻客户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